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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纺织品及服装的国际贸易实行的是背离关贸总协定自由贸易和非歧视原则的政策,
它通过双边或多边的纺织品协议来规定纺织品的国际贸易。这样做起因是美国及欧共体的 发达国家认为一些国家(即所谓的“低成本供应者”)的低成本商品大量进入扰乱了他们
的市场。在这些国家的推动下,由关贸总协定主持签订了“国际纺织品贸易短期安排”及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等一系列协议,使发达国家限制进口有了依据。这种限制是通过
双边协议来实现的。目前对我国的纺织品和服装有配额限制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加拿 大、欧盟、挪威、土耳其。在我国与这些国家的纺织品协议中具体规定了每一协议年度准
予进入该国家或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的类别和数量。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纺织品被动配额, 简称为纺织品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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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配额管理部门对纺织品配额实行三种分配方法。
一是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将配额无偿分配给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中央部 委直属总公司,由其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制定的配额分配原则二次分配给具体的出口企业,
每个纺织品出口企业得到配额的多少决定于该企业上一年纺织品出口实绩的多少,这部分 配额约占中国(大陆)全部纺织品配额总量的70%-80%,
外资企业配额分配方案由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部外资司制定。. 二是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将纺织品配额总量的20%-30%切块给中国纺织工业局,由其行业
管理司二次分配给受扶持的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名单及具体配额分配方案由国家纺织 工业局制定。 三是将美国、欧洲、加拿大纺织品配额其中的21个类别,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组
织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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